2012年5月29日 星期二

匯兌篇


如果以一個出國旅行者而言,在國外能用來消費的媒介分為三種:現金、信用卡以及旅行支票。現金是我們所熟知的,建議最好先在國內換好帶去比較不會吃虧。(到了國外才拿自己母國的貨幣去兌換能換到的外幣會變少很多。)







信用卡相較於現金的話方便性增高很多,只要在可以使用信用卡的店家都可以在額度內自由的消費,但缺點是成本較高(因為會經歷消費國家貨幣換美金及美金換母國幣的兩次轉換,在匯率上都會造成損失,也就是轉換後要付更多的錢),而且這還不包含信用卡公司抽取的手續費(一般約1.5%~2%),所以這是方便但成本也最高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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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一種是旅行支票,它具有固定金額並分成上下兩聯,由持有者事先向銀行購買旅行支票,可獲得無條件給付。使用方式是帶著已簽好的其中一聯在身上,在要消費時才簽署另外一聯,店家檢查兩聯的簽名以及證件符合後就可視同現金消費。其優點是安全性,如果不慎遺失只要及早掛失,可以獲得補發,而且需要兩聯都簽署完成才能消費的用法也是對持有者的一種保障,其缺點就是流通性不如前兩者,接受旅行支票的店家逐年遞減中。



取自http://nccutim95.blogspot.tw/2008_01_01_archive.html,如有侵犯版權,馬上撤圖

綜合以上三種消費媒介的特性,會給予旅行者的建議是還是攜帶一定額度的現金在身上,如果到了能收受旅行支票或接受刷卡的店家就盡量以此兩者消費,非不得已才使用身上的現金,畢竟還是有些店家只接受現金的,如果到了這類店家不巧身上的現金全部用完那就真的無法進行消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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